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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传染病由哪个部门定的

2023-03-20 21人已浏览
  • 王焕坤律师

    王焕坤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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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甲类传染病是由国务院定的。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甲类传染病具体如下: 1、鼠疫:鼠疫是一种烈性传染病,具有传染性强、病死率高的特点,一旦确诊或疑似鼠疫,就要迅速组织进行严密的隔离以及就地治疗; 2、霍乱:霍乱这种烈性肠道传染病是霍乱弧菌引起,以剧烈的呕吐、腹泻、脱水、肌肉痉挛、循环衰竭等为主要临床症状表现,治疗的关键是补液,纠正水电解质紊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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