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短期借款利息怎么核算

2024-05-10 54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954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对于短期借款利息核算,其利息按贷款合同签订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算,具体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若是按季结息的,则每季度末20日为结息日,企业可于季度末银行结息时,根据银行的计息通知单,先由出纳员根据银行借款账户记录和借款利率,按照借款利息计算办法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按照银行计息通知单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贷:银行存款如果借款利息较大,企业可于月终按照借款金额和借款月利率计算出当月应负担的借款利息,编制转账凭证,作如下会计分录: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贷:预提费用季度末银行按规定计算出本季度应付利息时,单位出纳员根据银行计息通知编制会计凭证,作如下会计分录:借:预提费用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贷:银行存款若是按月结息的,则每月20日为结息日,企业出纳员可于月末银行结息时,根据银行的计息通知单按照借款利息计算办法进行复核。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