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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身份证办理预约流程

2023-06-11 19人已浏览
  • 覃永雄律师

    覃永雄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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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珠海身份证办理预约流程: 1、网上办理流程: (1)百度搜索“广东政务服务网”,切换“珠海市”,找到“申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2)网上预约办理时间、地点。(为更好体验网上办功能,建议使用手机登陆网址); (3)备齐资料前往窗口办理。 2、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当场作出受理不受理决定。 补领材料: 1、互联网预约受理号;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扉页(集体户口簿无需提供)和个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4、监护人证明材料(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申请人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提供。) 5、学籍登记表或《在读证明》(仅本市在校学生需提供)。 综上所述,关注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菜单选择“业务办理”,依次点击“户政业务”和“户籍办理预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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