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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1。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已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无法辨认的,应当申请换发新证书;2、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有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
提交相关材料:到成都市公安局认证中心或户籍所在地公安局认证中心收集人像。1、将我的户口簿提交到认证窗口。2、窗口警察审核认证程序。3、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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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提交相关材料:到成都市公安局认证中心或户籍所在地公安局认证中心进行人像采集。1、将我的户口簿提交到认证窗口。2、窗口审核认证程序。3、合格:缴纳相应费用,领取《认证通知书》。不合格:主办方负责告知原因领取居民身份证:1。根据取证时间持《认证通知书》到办理证件的地点。2、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办理条件:1。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已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无法辨认的,应当申请换证;2、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有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3、领取新证时,必须返还原证。
申请和补办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申请人的户口簿;2、申请人原申请的居民身份证;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收据》;4、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办理流程: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2、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后,将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以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证明。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证件。
二、办证流程: 1、持身份证原件(未申领第一代身份证者,持户口本),到具备拍摄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相片技术的照相馆照相。 2、持户口簿原件、第二代证相片2张(其中1张须带有采集点提供的条形码),到户籍所属区的办证中心填写办理申领二代证的申领表(属换领的须带旧身份证)。 3、已被受理申办第二代身份证材料二个月后,凭户口簿原件、受理回执(属换领的须带旧证),到原办证点取证。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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