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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2022-06-06 292人已浏览
  • 严卫其律师

    严卫其律师专职律师

    福建亨嘉律师事务所

    擅长: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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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有以下三点: 1、是否具有约束力不同。要约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要约邀请在邀请对方时不具有约束力; 2、内容是否具体明确不同。要约要求要约的内容具体明确,而要约邀请可以不明确; 3、对象不同。要约针对的对象要具体,而要约邀请针对的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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