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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四不放过是指哪四个

2020-07-27 1,268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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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3、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4、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不进行一次假如发生这样的事故,对照事故调查处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哪些岗位、哪些人员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理的大讨论不放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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