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社会保障制度的本质目标

2020-08-10 317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6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1)完善企业基本养老制度,将城镇就业人员全部纳入该体系,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同时将基本养老金统筹到省级水平,部分条件成熟的统筹到全国水平; (2)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将企业下岗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并入失业保险体系; (3)在基本医疗保险上完成“三同步改革”(即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系统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的同步改革),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体制; (4)建立健全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 (5)以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方式的办法,完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6)农村养老保障以家庭保障为主,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第一条工作进展和主要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社会救助工作进入发展快车道,政策措施密集出台,制度体系日益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财政投入逐年加大,救助水平持续提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实现“两不愁”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基本确立。2014年2月国务院颁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确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8项救助制度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制度框架,基本覆盖各类困难群众。全国所有省份都出台了实施办法,有关部门也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救助制度体系基本确立。一是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对象认定、标准制定、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等工作,将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二是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明确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遇到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三是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针对城乡“三无”人员待遇不平衡等问题,将城市“三无”人员救助与农村“五保”供养统一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明确认定条件、供养内容和供养标准,实现制度转型升级。四是完善受灾人员救助制度。改革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制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范灾情统计、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工作,为做好受灾人员救助提供有力政策保证。五是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规范疾病应急救助,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六是完善教育救助制度。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保障教育救助对象基本学习生活需求,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七是完善住房救助制度。采取配租公租房、发放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稳步推进住房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八是完善就业救助制度。优化提升公共就业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