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现金收购XX重大资产重组不用审批对吗?

2024-06-05 11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84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该法规明确上市公司现金收购资产可以豁免审核,而过去繁琐的审批程序抑制了上市公司提前筹备现金收购的积极性。 《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按照经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证券文件披露的募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行为,不再适用于本办法。 按照《管理办法》,如果现金收购已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中的募投项目经过审批,则不需要作为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再次接受审核。但是,若没有将现金收购明确作为定增募资用途,如果未来该收购触发了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则仍适用于《管理办法》。进一步构成借壳上市的话,则仍要接受并购重组委审核。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