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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户籍咨询热线

2022-12-12 14人已浏览
  • 唐玉娟律师

    唐玉娟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企业法律顾问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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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苏州户籍咨询热线为68633451、68633411。 户籍在户口本作用如下: 1、户籍在户口本首页,地址一栏所显示的地址信息,就是户籍所在地。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2、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3、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 4、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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