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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如何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进行监督管理

2022-12-02 770人已浏览
  • 施伟东律师

    施伟东律师专职律师

    浙江昌硕律师事务所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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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公安机关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进行监督管理的方式有: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罪犯居住地的派出所负责执行。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已被羁押的,由看守所将其交付社区矫正机构执行。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零二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已被羁押的,由看守所将其交付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罪犯居住地的派出所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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