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撤销权的构成需要符合什么要件

2024-09-23 20人已浏览
  • 黄剑凯律师

    黄剑凯律师合伙人

    广东融湾律师事务所

    擅长: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9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观要件,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合同行为还是单方法律行为,是有偿还是无偿,在所不问。但事实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不在此列。因为事实行为无从撤销,无效民事行为无须撤销。其他的行为,诸如诉讼上的和解等凡属于处分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又是可撤销的,皆属之;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债务人所为的不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或者虽以财产为标的,但不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行为放弃受遗赠,不得撤销;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足以减少其一般财产而使债权不能完全受清偿。若债务人为其行为虽使其财产减少但仍不影响其对债权的清偿时,债权人自不能干涉债务人的行为。 2、主观要件,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对于撤销权的主观要件,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有偿或无偿而有所不同。若为有偿行为,则须债务人为恶意,债权人的撤销权才成立,受益人为恶意时,债权人才得行使撤销权。而对于无偿行为,则不以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恶意为要件。 撤销权的成立的条件如下: 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且发生法律效力; 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 4、债务人与第三人进行有偿民事法律行为时,必须有恶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