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吸收合并未分配利润合并后怎么处理

2023-12-17 15人已浏览
  • 陈友联律师

    陈友联律师律所主任

    天津东方(广州)律师事务所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事诉讼、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医疗纠纷、损害赔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54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吸收合并未分配利润合并后可以这样处理: 1、由合并实施方来缴纳:此种方式,由合并实施方对被合并方的未分配利润负责,具体的缴纳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可以是让合并实施方支付一定的现金货币或把有形资产转让给被合并方作为补偿,也可以把不能用现金等价物补偿的资产或权益物赋予给被合并方。 2、 分配给股东:此种方式,对被合并企业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由股东自行处理。由于被合并企业未分配利润跟公司股东占有的股本有关,因此在按照双方协定安排的情况下,被合并企业未分配利润可以按照股本比例分配给股东。 3、 其他: 除了上述两种处理未分配利润的方式外,还可以采取其他一些处理措施。比如,被合并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可以作为股权调整的一部分,由合并实施方进行支付;或者将被合并企业的未分配利润作为保证金留存,供合并实施方支付费用等等。 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会计处理: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中,合并双方形成了买方和卖方的关系,在购买法下,购买方用于支付对价的资产按照销售行为处理,按照公允价值确定资产的销售价格,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为资产的处置收益,所购入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也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支付对价公允价值高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金额为多支付的金额,为购买过程中所购买商誉的支付对价;支付对价公允价值小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金额为购买过程中产生的利得,需要确认营业外收入。 综上所述,吸收合并未分配利润合并后是有很多种处理方式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