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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的区别是什么

2023-02-23 1,120人已浏览
  • 武斌律师

    武斌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煜双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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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区别一: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来说质量比较低由于安置房建设利润被限制的比较死,所以有些建筑商为了增加利润会偷工减料。再加上有关部门监管不力,造成安置房的质量比商品房的还差。但是也有比较负责的,质量相对比较好的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但不多。区别二:相对于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大部分是不属于完全产权现在很多的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都不是完全产权,就算有完全产权,也不一定具有完全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土地性质都是划拨土地,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所以,安置房以后再次交易时,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区别三: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交易时间受限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都规定5年内不能买卖,而且产权为有限产权。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您买到的房子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进行买卖。区别四: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的使用用途来说受到了一定限制经济适用房是对中低收入家庭为主,范围较广,而安置房是土地规划、房屋拆迁等原因进行补偿的。这两种房屋买卖除受法律、法规规范之外,还受当地政府相关地方政策的约束。区别五:相对于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享有的权利较为不全面商品房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可以将商品房转让、出租、抵押、继承等。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安置房相比在价格上要高出很多,所以商品房享有的权利也会更加全面。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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