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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有什么

2021-02-03 8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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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有: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四条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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