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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如何介入拆迁土地

2024-05-04 7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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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在参与庭审或土地拆迁争议案件之时,专家级别的拆迁律师通常首先会进行全盘且全方位的案情调查,这其中包括了对各类相关的拆迁政策、补偿的固定标准以及被拆迁者所拥有的各项权益等方面内容的精细把握,以期就整个案件形成一个完整而深刻的理解及认识。接下来,此类专业人士将会与被拆迁当事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往来,全面准确地理解他们每个人的核心诉求和最为关切的问题,从而向他们提供专业化并且具有针对性的法律咨询意见。另外,在整个拆迁流程的执行过程中,这些具有高度经验的律师会积极地协助被拆迁当事人展开包括协商在内的各种方式的交涉,努力争取到更为合理公正的补偿以及安置条件。 若最终未能促使协商达成,这位律师将依照法定程序,依法启动正式的诉讼程序,利用法治力量来捍卫被拆迁方的合法利益。与此同时,这类资深律师同样会密切关注整个拆迁过程中的法律程序是否合规,确保拆迁行为严格遵循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总而言之,在面临着大规模的土地拆迁所引发的各种复杂争议时,这位专家级别的拆迁律师能够为每个被拆迁方提供深度的且专业的法律支持,力求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免受任何不当的侵犯。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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