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异议的可以

2021-11-12 23人已浏览
  • 李俐律师

    李俐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74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之诉须知以下几点: (一)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2、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3、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4、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5、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 6、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案外人为被告; 7、被执行人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以案外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 8、申请执行人主张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 9、申请执行人对中止执行裁定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被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人民法院告知其另行起诉; 10、人民法院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 11、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案外人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对申请执行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经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准许执行该执行标的; 2、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2、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3、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4、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5、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6、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7、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8、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9、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10、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11、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12、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