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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买房了,定金如何退

2024-05-06 11人已浏览
  • 赵佳律师

    赵佳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刑事辩护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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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由此可知,如果当事人自己不想买房了,定金是不可以退的,但是如果是由于开发商违约,定金是可以退的。 具体案例:我看中了一套房子,然后交了3万定金并签订了认购书,不过还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交首付。但我现在又不想买了,那我交的定金还能拿回来吗 答:买房时付的定金是可以退的,但不是想退就退,因为定金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通常情况下是很难退的。根据你的情况,除非你的理由充分,否则属于违约,这种情况下,开放商是有权不向购房者退还定金的。 (1)补充协议难达一致,可要求退还定金。在交付定金签订认购合同时,可能会需要签订补充协议。如果购房者对协议内容存疑,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并因此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2)如果因卖方未取得预售(销售)许可证,或者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导致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合同或者正式合同无效的,应按无效合同处理,卖方应将定金返还。但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的利息损失或者其它损失。 (3)如果买方在正式签约时将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户型、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4)若卖方在认购书中表明,有权在正式合同中对认购书中所列,的价格、面积等有修正之权利或声明以正式为准的,应视为合同的主要条款未确定,正式合同如因此不能成立,卖方应将定金及利息返还买方。 当然,您也可以主动与开发商多沟通沟通,如果对方同意归还定金,那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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