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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区别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2021-03-16 41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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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无因管理是发生在管理人与被管理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主观上要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图;不当得利是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成立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发生在主体不知道的情况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 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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