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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社保单位缴纳比例是多少

2021-11-02 14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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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苏州社保单位缴纳比例,需要根据具体的社保来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养老保险16%; 2、医疗6%,地方补充医疗保险1%; 3、失业保险0.5%; 4、生育保险0.8%; 5、工伤保险在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实行浮动。 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社保缴费分为两部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 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到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到3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缴费申报或者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查处。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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