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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称是什么?

2020-04-21 1,133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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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和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大致职称有法学院的教授、副教授,仲裁机构的初、中、高级仲裁员律师事务所的初、中、高级律师,公证处的初、中、高级公证员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一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的,由同级人民政府限期核拨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教育经费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克扣的经费,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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