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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营管理缴税中需要注意的重大内容有哪些?

2024-06-03 8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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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一、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 (一)纳税信用B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仍可进行扫描认证。 (二)2024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5月至7月期间不需进行增值税发票认证,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可进行扫描认证。2024年8月起按照纳税信用级别分别适用发票认证 的有关规定。 二、营改增后,地税机关代征销售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税款、代开增值税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24]3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互相委托代征税收的通知》(税总发[2024]155号)等有关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地税机关继续受理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申报缴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以方便纳税人办税。自5月1日起执行。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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