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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内容是什么

2022-11-07 79人已浏览
  • 刘洪洋律师

    刘洪洋律师专职律师

    湖北乾一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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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如下:1、口头遗嘱必须是在危急的情况下设立的,如在前线作战、船舶遇险、飞机失事、遭遇台风、地震洪水等; 2、设立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见证人见证的方式,可以事后做书面或口头证明; 4、对口头遗嘱当场作出书面记录的,要注明年月日,并由记录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 5、如果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用了其他形式设立遗嘱的,则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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