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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书格式怎么写

2021-12-01 103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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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遗嘱公证书要写明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写明公证处的名称、公证员或见证人的姓名;写明遗嘱人的行为和遗嘱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公证书的末尾要有公证员的签名,还要注明日期。
法律依据
《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九条 公证处审批人批准遗嘱公证书之前,遗嘱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公证处应当终止办理遗嘱公证。 遗嘱人提供或者公证人员代书、录制的遗嘱,符合代书遗嘱条件或者经承办公证人员见证符合自书、录音、口头遗嘱条件的,公证处可以将该遗嘱发给遗嘱受益人,并将其复印件存人终止公证的档案。 公证处审批人批准之后,遗嘱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公证处应当完成公证遗嘱的制作。遗嘱人无法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的,可依符合第十七条规定的遗嘱原稿的复印件制作公证遗嘱,遗嘱原稿留公证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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