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股权质押合同纠纷的裁判规则有哪些

2021-02-09 175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47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股权质押合同纠纷的裁判规则有: 1、股权让与担保系股权质押方式的有益补充,依法应认定合法有效。 2、债务人以其所持第三人的股权出质的,第三人依法不承担担保责任。 3、仅有交付股权证的行为,不足以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了股权质押关系。 4、以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出质,约定股权转让非限制期质权方可实现的,依法应认定该质押有效。 5、股权出质未登记的,质权不能设立,但质押合同的效力不受影晌,出质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股份质权的效力及于股份的孳息,该孳息的质押无须另行特别约定和登记。 7、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转让已出质的股权的,一般应认定该转让行为无效。 8、是否“记载于股东名册”,不影响股权质押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合同范本下载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