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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变更风险是应该如何的

2024-06-05 4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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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1、增减附加险保户在投保后对某些附险的需求可能会发生变化,有的保户认为自己身体很好不会生病,因而不想续保医疗附加险有的保户看见有人遭受了意外事故感到意外风险确实很大,因而会要求增加意外附加险取消附险可以随时提出申请,但是增加附加险却有时间、身体状况、职业等方面的限制条件,因此,客户要注意了解保险公司的有关条款投保人可于主险合同有效期内,中途申请增加各种附险但要注意的是,附险随主险有效而有效,换言之,主险若失效,附加险也随之失效附险的类别有长期与短期之分,险种类别与主险基本相同一般而言,同样的保障内容与项目,附加险的费率比主险的费率要低,因此若要增加个人或家庭保障,以申请附加险较为有利 2、交费方式变更风险现在购买保险,缴费方式多种多样,趸缴,年缴、半年缴,月缴都可以选但是随着经济条件的变化,保户可能会调整缴费方式理论上,这些方式之间都可以相互变更但在实务上,保险公司一般只接受由长变短的变更申请而且,缴费期变更后将不可再恢复,投保人申请时必须慎重考虑变更须知寿险产品的服务少则几年,多至几十年其间,投保人保险理赔流程、被保险人的信息、状况等极可能变化下面是几种常见的保单变更事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变更若您的地址有变,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投保后,保户也可能对某些附加险的需求发生变化比如,有人认为自己身体好,不想再续保医疗附险;有人认为现在的工作风险加大,要求增加意外附险取消附险可随时申请,但增加附险却有时间、身体状况、职业等方面的限制条件,因而应向保险公司了解相关条款和投保规则保单复效也较常见,例如投保人在60天续期缴费的宽限期内未缴保费,保单效力中止,但投保人在两年内仍有申请恢复保单效力的权益复效时仍以投保时的费率计算保费,与重新投保相比,不会因年龄增长而增加保费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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