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叔叔发生交通事故,请问一下意外事故负刑事责任吗?

2024-06-25 2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10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根据《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这就是刑法理论上的意外事件。 所谓不能抗拒的原因,是指行为由于遇到不可抗拒的力量,无法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以致造成损害结果。这种不可抗力的来源有的来自于自然界,有的来自于他人的行为或本人的生理障碍。例如;火车司机吴某和谢某驾驶一列旅客列车夜间在铁路上行驶,当行至一座大桥前时,突然发现大桥的桥面断裂沉陷了一段,便立刻紧急制动刹车,但由于巨大的惯性驱使,机车和两节车厢仍然冲入桥下,造成众多人员伤亡和巨大的财产损失。桥面断裂沉陷的原因是几分钟前这里发生了小崩,巨大的泥石流将桥面冲毁了,尚无人发现。因而引起了翻车事故。这一事故的发生,对火车司机吴某和谢某二人来说是意外事件,属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 所谓不能预见的原因,是指行为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既无预见,也不可能预见。例如:护士姚某按照医生开_的青霉素针药给一个三岁的幼儿打针时,按操作规程首先做了皮肤过敏试验,、但作皮试后五分钟时该幼儿出现了过敏反应一心跳加快、呼吸急促、抽气等症状,经抢救无效死亡。解剖尸体后查明该幼儿体质特异,不能承受青霉素皮试,因而发生过敏反应死亡。该案中,幼儿的死亡对护士姚某来说是意外事件,属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 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的区别是:行为人对损害结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如果按照实际情况,行为人对损害结果不可能预见,则是意外事件。 对于意外事件,行为人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