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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扣除赡养老人扣除标准年龄

2023-06-03 19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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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专项扣除赡养老人扣除标准年龄是60周岁。 专项扣除赡养老人具体标准如下: 1、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则按照每个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如果为非独生子女,则应与兄弟姐妹分摊每个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3、非独生子女扣除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专项附加扣除房租标准: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 1、子女教育; 2、继续教育; 3、大病医疗; 4、住房贷款利息; 5、住房租金; 6、赡养老人。 综上所述,赡养老人可以选填一个,也可以选填两个,但填一个和填两个的扣除标准是相同的,扣除的标准不以老人的个数计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取的是2000元定额扣除,也就是说不管是家中一位老人或两位老人年龄满60周岁,都统一按照2000元的标准扣除。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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