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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公司是否必须开立公户

2020-10-15 195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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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新成立的公司必须办理对公账户。对公账户全称对公结算账户,又称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对公结算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各有各的用途。 单位发工资、特定用途资金专项管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等都是通过各种对公结算账户进行的。 但是对公结算账户的存取款比较麻烦,存款必须要填现金缴款单,取款要填现金支票或者转账支票并加盖与银行留存的印鉴相符的公/私章。
法律依据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第四条,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本账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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