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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罪的立案最新标准是什么

2022-09-26 906人已浏览
  • 于洋律师

    于洋律师律所副主任

    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知识产权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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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罪立案标准是: (1)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2)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3)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等二百件以上的; (4)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 (5)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 传播淫秽物品不构成犯罪怎么处罚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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