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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意思是什么

2022-04-14 497人已浏览
  • 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联合创始人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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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未建立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指继父母未抚养继子女,继子女未赡养继父母。 下列情形可视为形成抚养关系:父母再婚时,继子女未成年或未独立生活的,由继父母支付全部或大部分抚养费,认定继父母履行抚养义务,形成相互抚养关系。 父母再婚时,继子女未成年或未独立生活,抚养费主要由生父母承担,但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在生活中照顾和抚养继子女,认定形成事实抚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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