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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体现在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即使未负担全部或部分费用,但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
1、只要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就形成了抚养关系。 2、法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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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暂无明确规定需要生活多长时间,才能判定形成抚养关系。 2、但是,如果抚养事实持续时间少于2年,要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应特别慎重。 3、因为是否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涉及到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互有继承权,也涉及到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负有赡养义务,进而关系到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条件有: 一,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 二,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 三,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第一千一百零一条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第一千一百零四条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就是说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虽然徐女士按照婚前财产协议不能继承刘先生其他的财产,但是养子徐某是可以继承的。 刘先生和徐某长期共同生活,在经济上刘先生承担徐江的教育、生活支出,在精神上也对徐江非常关爱,刘先生对徐某尽到抚养义务,形成抚养关系。因此徐某虽然是继子女,但和刘某一样,是刘先生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对于刘先生名下的房产,包括202号房属于刘先生的份额,由刘某和徐某来继承,一般情况一人继承一半的份额。 (原标题:再婚家庭互不继承财产的约定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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