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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是否需要去公证处公证

2022-11-07 407人已浏览
  • 侯猛律师

    侯猛律师专职律师

    江苏敏政(南通)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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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立遗嘱不需要去公证处公证。如果办理遗嘱公证,就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但公证遗嘱并不是唯一有效的遗嘱形式,法律共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包括:自书、代书、口头、录音及公证遗嘱,不管当事人订立何种形式的遗嘱,只要遗嘱在内容及形式方面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就属于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有效不需要公证,但是公证遗嘱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三)伪造的遗嘱无效。 (四)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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