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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拆迁赔偿要什么手续

2024-05-15 8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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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首先呢,要定出征用土地的详细计划:这个任务就交给想要征收这块地儿的城市或者县级政府,再或者是他们管土地事务的那帮子人来做啦。然后呢,就要审核并申请批准这项计划:我们得报给有审批权力的上头去批准。到了最后环节,就是把这个计划公之于众啦:市政府或县级政府会在经过批准后的征用土地计划在要征用的土地所在的乡镇、村子里公布出来。那些土地的主人啊,还有使用这些土地的人,都应该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拿着你们手里的土地权属证书跑到当地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去办一下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接下来,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跟相关部门一起,根据批准好的征用土地计划,还有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核实过了之后),制定出一份详细的分配方案,也就是把征地方案里面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给各个所有者和使用者,还包括具体哪个人的安置方案也要搞清楚哟。最后再告诉大家一件事,征地补偿费应该是从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那天开始,三个月以内就要全额支付给大家;而且,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行以后,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还要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工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n(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n(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n(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n(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n(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n(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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