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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2022-03-26 115人已浏览
  • 杨建莉律师

    杨建莉律师创始人

    北京公也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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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传真合同的法律风险有: 1、一些企业使用的传真纸是热敏感应纸,随着时间的推移,纸上的字迹会逐渐模糊和消失。将来发生纠纷时,无法证明当时签订的合同内容; 2、传真属于电子证据,不能作为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 3、采用传真签订合同的,应当及时补签书面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保留合同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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