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订立国内传真网络合同有哪些风险

2022-04-13 331人已浏览
  • 陈志荣律师

    陈志荣律师高级合伙人

    北京盈科(常熟)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502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以传真形式订立合同的风险如下: 1、一些企业使用的传真纸是热敏感应纸,随着时间的推移,纸上的字迹会逐渐模糊和消失。将来发生纠纷时,无法证明当时签订的合同内容; 2、传真属于电子证据,不能作为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相关事实,法院不能直接接受,必须结合其他证据证明相关事实; 3、容易出现账目混乱,对方赖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的形式,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可以有形地表达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