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夫妻离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方婚前取得承包土地经营权,另一方未迁入的,无权分割。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属夫妻共同财产权益,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依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承包方是夫妻的,在承包合同履行期间解除婚姻关系时,就其承包经营的权利未达成协议,且双方均具有承包经营主体资格的,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应当按照家庭人口、老人的赡养、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等具体情况,对其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 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在离婚案件中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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