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住房是婚姻期间取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住房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住房产权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一人一半权益。 夫妻俩离婚时,可以一起协议住房的归属。可以约定住房归一方所有,得到住房一方给与对方适当的双方接受的补偿,没有还清的贷款属于得到住房一方个人债务。以后贷款还清,放弃产权一方需要无条件配合对方办理住房析产过户。当然,如果住房无贷款问题,可以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之后,直接去房管部门现在就办理住房析产过户给一方。 双方需要把达成的分割住房方法协议写入离婚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一式三份,离婚当事人各持有一份,另一份存档民政局。 这份协议在离婚证领取的那一刻起合法生效。 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凭这份离婚协议依法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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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夫妻双方共同申请,需携带: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原件;离婚证原件、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应由民政部门或档案馆盖章确认)原件,或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其中,离婚协议或生效法律文书中未明确约定房产归属或约定不清的,当事人双方应到场签订补充协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自住型商品住房等房屋转移登记,产权性质不变的,提交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其指定出具的批准意见,但涉及继承、遗赠、夫妻离婚析产及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为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申请登记为夫妻共有的情形除外。
婚前夫妻共同出资购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只要未登记名字的一方可以证明该房是夫妻共同出资的,那么在离婚时该房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未登记名字的一方不能证明房产是夫妻共同出资的,则房产归不动产登记的一方所有,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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