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代通知金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代通知金是香港和台湾的说法,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关于“代通知金”的基数。
在下列情形下,单位可以依法支付代通知金后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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