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幼儿园执行政府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执行政府指导性收费项目和标准。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举办者按照办园成本,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报县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幼儿园收费实行公示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家长和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幼儿园不得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不得擅自挪用办学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幼儿园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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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主要涉及五个方面: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 3、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5、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等。
创建幼儿园条件: 1、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2、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3、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1)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2)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3)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4)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5)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4、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5、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6、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7、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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