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管理思想观念现代化。即要有服务观念、经济效益观念、时间与效益观念、竞争观念、知识观念、人才观念、信息观念。 管理方法现代化。即推进先进的管理方法,包括现代经营决策方法、现代理财方法、现代物资管理方法、现代企业生产管理方法等。 管理人员现代化。即努力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实现人才知识结构现代化,使企业所有管理人员真正做到"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 管理手段现代化。即信息传递手段现代化。
针对有关外商投资的管理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的相关规定包括: 1、登记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3、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4、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5、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一、外商投资企业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做好清算期间财务管理工作,并接受财政机关检查监督。 二、外商投资企业按合同、章程规定或其他原因宣布终止时,应于十五日内成立清算委员会,组织开展清算工作。 三、清算委员会负责制定清算方案,编制资产负债表及其他会计报表、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处理意见,提请董事会通过,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和企业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四、清算企业的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企业的全部财产以及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 五、企业财产按分行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的顺序清偿债务,其中场地使用费、中方职工物价补贴等财政收入与国家税收同一顺序上缴财政。 六、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应以本企业所有的财产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不具备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投资各方对企业债务应承担无限清偿责任和连带清偿责任。 七、企业清算财产扣除各项负债及损失后的剩余财产,减除企业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金、各项权益性基金和清算费用后的余额超过实收资本部分,为清算净收益,视同利润,按规定缴纳所得税。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