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约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以下方面。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开具《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针对劳动合同续约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合同内容要全面。劳动合同要具备《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的必备条款2.不能仅约定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3.合同内容要合法。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用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求职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
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有: 1、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2、属于可续签的劳动合同只限于一定范围内的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在特定条件下劳动合同有当然续签的情况; 4、特殊工种劳动合同续签不得超过法定期限; 5、满足特定条件后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