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医疗纠纷找社保局管理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 1. 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应积极做好解释工作,以利纠纷及时解决。当患者或家属不能理解或接受时,当事人可以自愿填写医疗纠纷处理委托书,科主任签署意见,委托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处理。 2. 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核实,得出初步结论,同时封存有关的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将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向家属通报、解释,并组织力量维护工作秩序。 3.较为复杂的医疗纠纷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根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4. 医疗纠纷发生后需市卫生局出面协调解决的,由医院相关职能科室填写医疗纠纷协调处理委托书,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字后,委托市卫生局处理,具体由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
医疗责任纠纷一般可以找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主张医疗合同违约责任赔偿或医疗侵权责任赔偿,因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而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还可以主张相对人承担刑事责任。另外也可以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