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CFR条件达成的交易,卖方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是,货物装船后必须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因为一般的国际贸易惯例以及有些国家的法律,如英国《1893年货物买卖法》(1979年修订)中规定:“如果卖方未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致使买方未能办理货物保险,那么,货物在海运途中的风险被视为卖方负担。”这就是说,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或灭失,由于卖方未发出通知而使买方漏保,那么卖方就不能以风险在船舷转移为由免除责任。由此可见,尽管在FOB和CIF务件下,卖方装船后也应向买方发出通知,但CFR条件下的装船通知,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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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所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实,无论是一人一罪、多人一罪;还是一人多罪、多人多罪,都必须逐一列举。叙述案件事实,一般可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一人多罪的,应当按照各种犯罪的先重后轻顺序叙述;多人多罪的,应当按照重罪、轻罪的顺序叙述,突出主犯、重罪。
行政方法即行政管理方法,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实现行政目标,从公共组织内外部环境和管理对象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一定的管理思想和原则指导下所采取的各种措施、手段、办法、技巧的总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为贯彻行政管理原则,实现行政管理功能而采取的措施、手段和办法、技巧的总称。行政方法是行政管理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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