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想履行,如果是企业的原因导致员工离职的,一般可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然后解除劳动合同。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争议,是指劳动者在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劳动者不同意接受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要求用人单位撤销解除劳动的违法决定,并要求继续恢复和履行原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各方当事人都应当严格依法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 在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作出如下两种选择,第一种选择是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时,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辞退决定,决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等规定的要求,提出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诉求;第二种选择是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辞退决定,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针对被起诉离职后不肯履行合同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要求赔偿违约责任。守约方具体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日期,到期时,守约方可以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对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2、如果违约方在合同期限截止后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约定违约赔偿责任,当双方协商不成时,守约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自己因此遭受的损失。 3、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一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