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延迟发工资,例如: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超过《**省工资支付规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对于“无故”作了排除性规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针对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劳动者工资能延迟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用人单位必须在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在约定应发工资之日向劳动者发放工资,不得有拖欠或者克扣的行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