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与男方离婚后为大女儿买的房子可视为女方对大女儿单方面的赠与,大女儿成年后则可以独立处分其房产,既然大女儿已委托公证给他爸爸处分,则他爸爸可以处分这套房子,但处分后的收益公证书是否有约定,正常来说收益应由大女儿自己支配。若收益在大女儿手上,相信女方也无法提异议,但若你们自己收益,则最好有合理解释,以免引发矛盾,从你描述看,大女儿成年后对其自己的财产有自由处分权,女方找你们主张权益这块应该是不行的,但如果现在大女儿仍归女方抚养,女方是大女儿的监护人,则有可能。
针对女方为大女儿买的房产离婚时需要分割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知,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二、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三、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四、婚前由一方父母出了首付进行购房,房产登记在该方一人名下,婚后进行还贷,该房产仍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但另一方可在离婚时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主张进行相应的分割。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