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需要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预审方法和合格投标人条件、标准。资格预审文件从开始发售到接收截止时间不得少于七日。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合格投标人条件、标准和方法进行。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由招标人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进行审查,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项目组建的资格预审委员会应当符合本条例对评标委员会组建的要求。禁止采取抽签、摇号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行政手段或其他方式限制投标人数量。招标人应当于资格预审结束后三日内,书面通知资格预审申请人。对资格预审不合格的,应当向资格预审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招标人应当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载明该招标项目有关行政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应当报有关行政部门备案。
针对招标管理机构资格预审流程是什么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工程招标管理流程如下: 1、招标项目备案。 招标人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招标申请表》,并将项目审批、土地、规划、资金证明、工程担保、施工图审核等前期手续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一般当日可以完成。 2、招标人自行招标或招标代理合同备案。一般当日可以完成。 3、招标公告备案。 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邀请书,招标公告经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由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在指定媒介统一发布。一般当日可以完成。 4、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后提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般3个工作日。 5、受理交易登记。 招标人提交招标备案登记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安排开标、评标日程。一般当日可以完成。 6、投标报名。 公开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公告的要求,携带全部相关证件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由行政监督部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共同对投标单位所报资料进行审查。一般5个工作日。 7、投标人资格预审。 招标人需要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中载明预审条件、预审方法和获取预审文件的途径,由招标人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组织资格预审。
邀请招标不需要资格预审。一般邀请招标都会发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的条件如下: 1、施工(设计、货物)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数量有限的; 2、受自然条件,地域条件约束的; 3、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施工(设计、货物)比例较大的; 4、涉及国家安全、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5、法律规定其他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