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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住所和住所的区别

2022-03-14 08: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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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14 回复

专业分析:

住所是指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中心场所或者主要场所。自然人的住所一般指自然人长期居住、较为固定的居所。自然人的住所对婚姻登记、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债务履行地、司法管辖、诉讼送达等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例如,甲与乙发生民间借贷纠纷,甲一般应当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住所地直接决定案件的管辖法院。 要注意住所与居所的区别。居所指自然人实际居住的一定处所,其与住所的区别是,一个自然人可以同时有两个或多个居所,但只能有一个住所。一般的居所都是自然人临时居住,为暂时性的,住所则为长期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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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住所和居所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定义有区别:住所地是指自然人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而居住地则是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地方。 2、位置变动有区别:住所一般情况下是不变的,居住地则可变动。 3、确认方式有区别,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的户籍所在地一般是以其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上登记的地址为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一般是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地址为准。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所谓住所,就是指自然人在法律层面上确定的生活和法律关系的地点。也就是自然人从事法律行为、参加社会活动的中心地。 经常居所,指自然人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是住院医疗的除外。经常居所的确定应该注意自然人主观上应当有长期定居的意思,并在定居的地方形成一定范围的生活、社交圈,如果是就医或者出差,再或者是被限制人身自由等原因,则其在主观上一般不存在定居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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