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交房中需要注意:1、通知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即默认交接已经完成)。 2、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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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要了解和注意下列问题: 1.考察了解开发商的资信情况。 2.房地产的权利人是谁。房地产的权利人是指房地产的所有权人,只有权利人才有权转让房地产,特别是二手房交易尤为重要。 3.房地产抵押状况。若购买未解除抵押的商品房,风险很大,在购房前应向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查询房地产抵押登记状况。 4.房地产权利限制情况。如果司法机关已将该房地产查封,则限制了权利人转让该房地产,说明该房地产涉及有关诉讼或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司法机关有可能把该房地产依法拍卖。 5.房地产的性质和用途。根据土地来源和用途不同,房屋的用途也不同、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也不同。因此,应向登记机关查询房屋用途是住宅、办公楼还是商场。
房屋买卖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卖方是否允许买方查询户籍状况,查询房屋户籍状况是非常必要的;2、卖方是否允许买方核实相关证件,房屋买卖时,卖方应主动出示户口本;3、明确违约责任,签订合同时,双方要在合同上写明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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