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形式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据为己有,既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非法集形式资的个人控制之下,也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本单位的控制之下。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形式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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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非法集资的认定: (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二)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三)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四)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主观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行为人在逃逸时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对逃逸行为有直接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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